動產抵押登記系統(動產抵押登記系統修改碼是什么)
前沿拓展:
動產抵押登記系統
法律分析:動產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動產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的抵押形式。辦理登記去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即可。
法律依據:《動產抵押登記辦法》第二條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現有或將有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可以辦理動產抵押登記。動產抵押登記時間以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現場受理抵押登記相關紙質材料,并當場予以登記時間為準。
□記者 趙小菊 通訊員 閆棟 報道
本報濟南12月26日訊 為推進動產抵押登記工作信息化、規范化、便利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12月28日起,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將上線運行。屆時,我省動產抵押登記業務可直接通過互聯網在線辦理,實現在線申請、在線審核、在線公示、在線查詢一網通辦。動產抵押登記辦理人和社會公眾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業務,查詢相關公示信息。
據了解,原本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業務需辦理人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現場辦理,今后,動產抵押登記辦理人登錄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互聯網子系統進行身份注冊后,可自主錄入動產抵押登記信息,進行動產抵押登記申請。抵押人住所地工商和市場監管機關完成在線審核后,審核結果將通過手機短信告知辦理人。審核通過后,辦理人可登錄系統下載打印加蓋公章的《動產抵押登記書》等文書。審核通過后的登記信息,次日即在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同步進行公示。
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今后現場登記依然保留,辦理人仍可選擇到登記機關現場辦理動產抵押登記各類業務,動產抵押登記線上、線下辦理同效。不過,2018年12月27日前已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的,辦理人申請變更、注銷、撤銷等業務依然通過原有登記方式辦理。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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