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主體(投資性主體的投資者一般不應當是其關聯方)
前沿拓展:
投資性主體
當母公司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該母公司屬于投資性主體:
一是該公司以向投資方提供投資管理服務為目的,從一個或多個投資者獲取資金。這是一個投資性主體與其他主體的顯著區別。
二是該公司的唯一經營目的,是通過資本增值、投資收益或兩者兼有而讓投資者獲得回報。投資性主體的經營目的一般可能通過其設立目的、投資管理方式、投資期限、投資退出戰略等體現出來。例如,如果一個基金在募集說明書中說明其投資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資本增值、一般情況下的投資期限較長、制定了比較清晰的投資退出戰略等,則這些描述與投資性主體的經營目的是一致的;反之,如果該基金的經營目的是與被投資方合作開發、生產或者銷售某種產品,則其不是投資性主體。
三是該公司按照公允價值對幾乎所有投資的業績進行計量和評價。對于投資性主體而言,相對于合并子公司財務報表或者按照權益法核算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公允價值計量所提供的信息更具有相關性。公允價值計量體現在:在企業會計準則允許的情況下,在向投資方報告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時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其投資;向其關鍵管理人員提供公允價值信息,以供他們據此評估投資業績或作出投資決策。但是,投資性主體沒必要以公允價值計量其固定資產等非投資性資產或其負債。
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郭宇靖)《北京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2022)》5日正式對外發布。**顯示,2021年北京建設籌集政策性住房61003套,超額完成全年5萬套任務。2022年北京將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以及首都各類人才等群體的住房問題。
**顯示,2021年,北京市不斷健全住房保障體系,通過集中建設、配建、改建等方式增加租賃房源有效供給。數據顯示,2021年北京建設籌集政策性住房61003套,超額完成全年5萬套的任務。其中,集體土地租賃房11899套,公租房3251套,共有產權房7042套,定向安置房38811套。
**提出,當前北京市住房保障體系還有待繼續完善,保障房整體供應不足,保障性租賃住房處于起步階段,準入、分配、使用、退出、運營管理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2022年,北京市將完善保障房房源長效籌集機制,建立促進多主體投資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體制機制,持續優化審核分配機制,不斷提高公租房運營管理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在政策體系方面,北京將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安置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滿足群眾住房需求;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以及首都各類人才等群體的住房問題。同時,針對“三城一區”(指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功能區、科研領域、發展產業等人才集中區域,研究相應住房支持政策。
據了解,該**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調研工作辦公室組織編寫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年度發展報告,2006年首次推出,為行業內外了解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情況提供參考。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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