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退稅(個稅退稅什么意思)
前沿拓展:
個稅退稅
一般稅務機關的審核職員是會跟退稅申請者聯系個人所得稅退稅審核失敗一般是由于什么原因導致的?
個人所得稅退稅審核失敗的可能原因如下:
(1)身份信息不正確;
(2)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不正確,無法與退稅申請者聯系;
(5)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尚未確認或說明。
退稅的條件是什么?
1、2019年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19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2019年終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后稅收優惠政策不一樣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半個各種稅前扣除的
5、2019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為享受或者未組合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
**網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車柯蒙)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廣大納稅人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范完成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近日發布《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22年第1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相關辦理事項。
什么是年度匯算?
據國家**相關負責人介紹,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4種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稅前扣除的;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則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公告》第六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么?納稅人何時可以預約辦稅?
2021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跨度4個月,全天候24小時隨時辦理。
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也可以不預約,3月16日后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辦理匯算申報即可。如納稅人確有緊急情況,又沒有預約到合適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直接辦理。
對于不遵從的納稅人,稅務部門今年會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來源: **網 原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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