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在哪里辦理(嘉定公積金提取在哪里辦理)
前沿拓展:
一、受理范圍
本公共服務辦事指南適用于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發生住房消費行為或喪失繳存條件時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二、審批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離休、退休;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4、出境定居;
5、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6、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
7、無房職工租房自住。
三、申請材料
1.購買商品房:商品房購銷合同(原件)自備紙質、房產部門備案交款**(原件)自備紙質、身份證(原件)自備、結婚證原件(自備、已婚提供)、申請人銀行卡(原件)自備、個人信用承諾書(公積金中心提供)原件。
2.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自備紙質、契稅**原件自備紙質、增值稅**原件自備紙質、不動產權證原件自備紙質、身份證原件自備、結婚證原件已婚提供、戶口冊原件自備、申請人銀行卡原件自備個人信用承諾書(公積金中心提供)原件。
3.購買本轄區外商品房提取:商品房購銷合同原件自備紙質、房產部門備案交款**原件自備紙質、購房人(含配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加蓋單位印章)或購房人(含配偶)戶籍地證明(戶口簿原件、戶口遷移至購房地證明)原件自備紙質、身份證原件自備結婚證原件自備已婚提供、申請人銀行卡原件自備、個人信用承諾書(公積金中心提供)原件。
4.購買轄區外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自備紙質、契稅**原件自備紙質、增值稅**原件自備紙質、不動產權證原件自備紙質、購房人(含配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加蓋單位印章)或購房人(含配偶)戶籍地證明(戶口簿原件、戶口遷移至購房地證明)原件自備紙質、身份證原件自備、結婚證原件自備已婚提供、戶口冊原件自備、申請人銀行卡自備、個人信用承諾書(公積金中心提供)原件。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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