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公積金提取(宜賓公積金提取后多久可以購房)
前沿拓展:
宜賓公積金提取
放款后才能提取公積金。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
有關政策的通知
市公積金中心,各繳存單位及繳存人:
為更好地支持繳存人住房消費,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等非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繳存人的合法權益,現就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單獨購買自住住房,只能提取產權所有人一方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為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房款的80%。
(二)共同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僅限于繳存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形成的共有產權關系,分別按合同約定的產權比例或平均產權比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為繳存人與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且不超過購房總房款的80%。
(三)購買自住住房,其購房價明顯高于當地市場價的,市公積金中心應通過房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價值核定其提取額度。
(四)在宜賓市外四川省內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所購房屋地址應在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的戶籍所在地。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余額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申請提取范圍僅限銀行貸款余額表上的主借款人及配偶。
(一)提取償還宜賓市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實行委托逐月扣劃還貸或一次性扣劃還貸。
(二)提取償還宜賓市內商業住房貸款、宜賓市外四川省內自住住房貸款的,在自行還款12個月以后,憑銀行還款票據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還貸。
(三)一次性提前還清宜賓市內商業住房貸款,市公積金中心有該貸款銀行還貸過渡戶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該過渡戶,還款人辦理相關還貸手續;市公積金中心無該貸款銀行還貸過渡戶的,還款人還清貸款后3個月內辦理一次性提取手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與非配偶、父母、子女關系形成共同產權關系的。
(二)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不能提供購房稅票的。
(三)購買的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和存量商品房(現房)在完稅票據開具之日前24個月內產權發生過變動并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四)購買期房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前24個月內購房人發生過變動并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五)利用虛假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六)按有關政策規定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他情形。
四、提取有關要求
(一)同時符合購買自住住房提取、裝修自住住房提取、按年償還自住住房貸款余額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及配偶,已辦理其中一種方式提取的,需12個月以后方可辦理其它方式的提取。在同一項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費的,12個月內只能選擇其中一套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宜賓市內同一套住房已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償還本金超過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后,方可辦理按年還貸提取。
(二)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本人本地銀行卡(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和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三)市公積金中心審查提取資料需向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核實或要求個人補充其它相關證明資料時,在核查期間不受辦理時限限制。
(四)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查詢服務。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本人可持身份證原件,到市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查詢,并可打印12個月的繳存明細。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提取使用政策相關內容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6年7月22日
拓展知識:
宜賓公積金提取
一般在公積金中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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