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中山住房公積金提取)
前沿拓展: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受理條件如下。
受理條件
職工家庭在本市范圍內(nèi)無房產(chǎn)且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或以上的(當(dāng)時狀態(tài)為正常),職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低于300元的,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積金余額用于租房支出,但賬戶余額須保留100元,且每月提取額不超過300元。
月繳存額高于300元的,可提取金額為前一個月繳存額的50%,每次提取后賬戶內(nèi)須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額,提取額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提取。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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