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可以提取公積金嗎(微信可以直接提取公積金嗎)
前沿拓展:
微信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微信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必須要滿足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然后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根據住建部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離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職工**亡、被宣告**亡的;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并根據不同支取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托他人代為支取的,還須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為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智能化服務水平,7月15日,九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正式上線業務辦理功能,主要包括償還銀行住房貸款本息提取、購房提取、租房提取以及貸款提前還本等4項高頻次業務。
職工可通過關注“九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選擇“我的公積金”中的“辦理”欄目,跳轉到業務辦理界面,辦理相關業務。也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的城市服務,選擇“九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跳轉進入業務辦理界面,完成所需辦理業務。
后續,九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將持續上線其他業務辦理功能,逐步實現各項提取業務均可在微信公眾號上辦理,拓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渠道,滿足職工多樣化需求,為住房公積金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不竭動力。
**作如下
選擇“我的公積金”中的“辦理”欄目
綁定賬號跳轉到業務辦理界面,辦理相關業務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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