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數額(公積金提取數額 不一致)
前沿拓展:
公積金提取數額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亡或被宣告**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澎湃財訊
5月29日,《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整行動方案》公布,《行動方案》共包括八個方面、50條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受**影響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進行補繳。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職工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額從2500元調整為3000元。
責任編輯:計思敏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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