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第二次要求(公積金提取二次提取)
前沿拓展:
公積金提取第二次要求
這要看當地對公積金的管理要求,只要用于住房以及維修等設施的,符合提取公積金要求的,就可以提取,如果超出了公積金的使用范疇,那就是不可取,所以說要到當地的公積金問清楚
濰坊公積金低保提取辦理指南
職工或配偶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可用余額。
提取額度及次數
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次可提取申請當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可用余額。
提取所需材料
0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02本人身份證,提示:委托他人辦理的另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
03本人銀行賬戶(一類借記卡或存折)
04戶主配偶提取的,需另提供戶主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
辦理方式
PC端辦理流程:1
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gjj.weifang.gov.cn)后點擊“網上服務大廳”。
2選擇”個人用戶“進行登錄。
3登錄后選擇“自主業務辦理”—“提取業務”—“城市居民低保提取”進行申請。
移動端辦理流程:1應用商店搜索或掃碼下載“手機公積金”APP。
2登錄個人賬戶后依次點擊“業務辦理”—“公積金提取”—“城市居民低保提取”進行申請。
攜帶相關材料到公積金業務窗口辦理:
職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我市任一住房公積金機構服務窗口申請辦理。
文章圖片來源:濰坊公積金侵刪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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