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稅計算公式(2022北京個稅計算公式)
前沿拓展:
北京個稅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有3種,分別是: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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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指標,作為北京積分落戶中的三大超車手段之一,爭議一直不斷。每年申報期間,對突擊納稅的舉報之聲不絕于耳。
比如有的網(wǎng)友認為:三年納稅滿足十萬就可以加分,導致很多人突擊找中介繳稅加分,而目前的核查機制基本查不出問題,導致這個納稅加分政策間接變成了有錢人買分的本質,對于踏踏實實為北京作出貢獻的普通民眾非常不公平,擾亂了積分落戶的正常秩序,希望**部分嚴查突擊納稅加分,取消此項目,讓積分落戶盡量做到公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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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不論對錯,只說政策。按照規(guī)定,只要滿足每年納夠10w的個稅,就滿足相關的加分標準。**作這項加分的都是分數(shù)差不多夠了,就差個幾分需要沖刺一下。在沒有其他加分途徑的情況下,只有去**作納稅。
由于納稅加分只看申報的近3年,所以對于分數(shù)線差距比較大的,是沒有必要關注這一項加分的。
本沒有突擊納稅一說,只要是合規(guī)合法申報,就沒問題。偷稅漏稅肯定是違法的,但對于多納稅,在法律層面還是個空白,具體看政策會不會根據(jù)情況調整了。
名詞解釋
加分項:申請人近3年連續(xù)納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經(jīng)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以上的,加2分,最高6分。
減分項:申請人近5年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每條記錄減12分。
積分落戶手冊里對納稅指標的說明內(nèi)容不是很多,但有一些坑卻不得不注意:
01 納稅的時效性
并不是說在你社保范圍內(nèi),有任意三年滿足納稅加分標準就可以了。納稅加分只看你申報年的前3年,這3年之外的就算滿足,也是不加分的。
比如我2022年申報,加分依據(jù)是2019、2020、2021這三年的納稅額,2018年就算是納夠了10個w,也是不能加分的。
02 一年納稅額為零
這種情況雖然不多見,但是也有,申報的近3年,如果其中1年的納稅額為0,其他兩年就算都夠10萬了,也是不加分的。
比如我2022年申報,2019年納稅10w,2020年因為**沒工作所以沒納稅,2021年重新找工作納夠10w,那今年申報是沒有納稅加分的,這個強調的是納稅的連續(xù)性,需要3年連貫。就算2020年納稅1塊錢,今年也是能加4分的。所以,以防萬一千萬不要0納稅。
03 入庫時間為準
納稅加分以入庫時間為準,根據(jù)當年1-12月份的入庫總額進行計算加分。這要著重講一下年終獎,當年的年終獎申報納稅,一般入庫會在下一年,要是今年想加上分,可以和單位協(xié)商下,提前申報。
04 匯算清繳
每年的匯算清繳,也就是多退少補,如有補稅肯定要補,但是如果想拿納稅加分的話,就不要去退稅了。
當年退稅雖然不影響去年的加分,因為納稅看的是入庫時間,但是退稅會影響當年的納稅額度。
比如我2022年退稅1萬,想今年加納稅分,需要納夠11萬才行。退稅相當于-1萬,這個算數(shù)想必大家都明白!
后記
去年申報期,對突擊納稅的行為人人喊打,但是結果出來后,有納稅加分上岸的人較2020年并沒有增加很多。這個還是有一定門檻的,一直滿足的人自不必說,這是應得的分數(shù)。如果你本身達不到,去謀求這個加分也沒有那么容易。除非你自己是公司老板,年底給自己發(fā)筆獎金犒勞下自己,本身無可厚非!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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