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個稅稅率表(2017個稅稅率表及速算扣除數)
前沿拓展:
2017個稅稅率表
根據預扣預繳法,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本年度累計應發稅前工資—累計個稅起征點—累計五險一金個人部分—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020個稅稅率表: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一、企業所得稅
基本稅率25%
政策依據:《中華****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條
適用20%稅率
概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
1.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
2. 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
3. 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無論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優惠。
政策依據:《中華****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9年第2號)第一條、第二條
適用15%稅率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概述: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概述:
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 ** **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第一條
3.橫琴新區等地區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概述:
對設在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根據《** 國家**關于廣東橫琴新區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 (財稅〔2014〕26號)第一條
4.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
概述:
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國家**關于執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14號)第一條
5.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概述:
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 國家**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二條
6.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
概述: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 **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 (** **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60號)第一條、第四條
適用10%稅率
1.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特定情形
概述: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 國家**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四條
2.非居民企業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二、個獨+個體戶+合伙企業稅率
1、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經營實體。
經營所得也即出資人個人所得而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本身沒有**的財產和所得,所以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中華****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2、合伙人為個人的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根據《**國家**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3、個體工商戶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令第35號)第四條規定:“ 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因此,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提醒: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沒有企業所得稅,而是以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適應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應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申報。
三、增值稅稅率一共有4檔:13%,9%,6%,0%。


四、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超全)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


拓展知識:
2017個稅稅率表
6200-3500=2700
2700-1500=1200
1500*0.03=45
1200*0.10=120
扣繳個稅為45+120=165
追答
不交險金個稅也得交,險金可以補交的。
2017個稅稅率表
五險一金都不給你買,還交什么稅,壓根就沒有給你按正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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