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計算方式(新政個稅如何計算)
前沿拓展:
新個稅計算方式
2021年新個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2、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公民身份號碼的,以**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新個稅算法有兩個地方的調整:
1、由按月計算調整為在一個統計周期內累計預扣預繳;
2、個稅免征額由3500/月調整為5000/月;
3、新增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新個稅稅率公式:
=ROUND(MAX(累計應納稅所得額*0.01*{3,10,20,25,30,35,45}-{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0),2)
計算步驟:
1、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免征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當月應納稅所得額+已累計應納稅所得額

3、累計應納稅額=ROUND(MAX(L3*0.01*{3,10,20,25,30,35,45}-{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0),2)

4、當月應納稅額=累計應納稅額-已預扣預繳個稅

注:2022年1月1日起,廢除年終將單獨計稅優惠政策,需合并工資一同計稅。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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