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員個稅計算(退休人員返聘怎么計算個稅)
前沿拓展:
退休返聘人員個稅計算
【法律分析】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需要先減除相關費用后,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雇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那么,退休返聘人員工資薪金的個稅相關問題,怎么處理呢?
一、個稅計算
首先,退休人員取得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但退休后重新參加工作的收入需要正常申報個人所得稅,分情況處理:
1、退休人員**取得的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注: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二、個稅扣除項目
1、減除費用: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5]382號)
2、專項扣除: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保,所以一般不涉及專項扣除這一項,如果退休返聘員工確實按規定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可以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扣除項目。
3、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退休返聘人員實際發放的工資是按“正常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個稅預扣預繳的時候可以享受專項附加的扣除;如果本身不是企業員工(如:小時工、**人員),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雖然在預繳時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但可以在次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都適用嗎?
解析: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都適用哦。專項附加扣除并沒有單獨針對退休返聘人員做限制,也就是說,如果符合專項附加扣除的基本條件就可以享受。
三、與其他在職員工不同點
1、部分收入免征個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不同:
情況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已累計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退休后再任職不需要繳納保險。
情況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基本養老保險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溫馨提示:實務執行中,各地要求有所不同,會出現雖然個人部分已經累計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不再繳納,但企業部分的社保還應當繳納的情況,所以具體執行上建議您咨詢下當地主管部門。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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