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個人所得稅(扣個人所得稅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扣的)
前沿拓展:
扣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基本工資超過3500元,要交個人所得稅;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大家知道,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于2018年10月1日起試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目一共是9個,其中第1-4稅目合稱為“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其計稅方法與過去不同。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預繳、匯算清繳總體規定
1.單位支付工資薪金給個人,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計算方法和以往基本一樣,先按月扣除“減除費用”5000元,再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和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費用后,適用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交個人所得稅,并代扣代繳;
2.單位支付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給個人,應取得合法、規范的原始憑證。按以前的稅法規定,單位還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新稅法對此并未明確,估計應由個人在年度終了自行匯算清繳;
3.個人的“綜合所得”應在年終進行匯算清繳,稅金多退少補。匯算清繳的義務,應屬于個人自己,而不是其所服務的單位。匯算清繳的總體原則是,以個人全年綜合所得,減掉扣除項目之后的余額,適用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交個人所得稅,計算出來的結果,扣除年中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如為正數,需補交個稅;如為負數,則為應退個稅。

二、扣除項目總結
稅法規定的個人綜合所得很好理解,大家不太理解和熟悉的,是扣除項目。我們把扣除項目相關的規定歸納、整理如下。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有關部門,如**、國家**等,一定會陸續出臺配套文件,對扣除項目進行規范。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一共是四類,分別是: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一)減除費用:
1.稅法直接規定的固定減除費用為每年60000元(折合每月5000元),沒有彈性空間;
2.有專家表示,以后個稅“起征點”應是動態調整的。然而,稅法已明文規定了每年的固定減除費用(起征點),所謂的動態調整將以修改法律的形式來體現,不太容易;
3.除減除費用之外,以往專門針對外籍個人、港澳臺個人以及我國公民外出工作期間的個人所得所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被取消,此舉廢除了外籍個人在個稅方面的超國民待遇,真正實現內外一致、中外一體。
(二)專項扣除:
1.專項扣除費用包括由個人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即所謂的“三險一金”。“五險一金”中的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個人無需負擔,所以不包含在內;
2.獨生子女補貼、高溫補貼等一些數額較小的補貼,也屬于專項扣除,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只是這些補貼數額較小,大家也不太重視;
3.稅法還規定,專項扣除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由繳納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實際上這個規定有些多余,因為稅法已明文規定專項減除費用為由個人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這些都不超過國家規定范圍和標準;而補充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等等,都不屬于“基本養老保險”等的范疇。

(三)專項附加扣除:
1.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6個項目,這個范圍是明確的、相對固定的;
2.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初步考慮將設置一定限額或定額標準;
3.具體扣除辦法,由國家**出臺配套文件予以明確。據有關消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原則有三項,一是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就能享受扣除;二是個人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無需等待年終匯算清繳時再扣除;三是未扣專項附加扣除的,年終匯算清繳時可以退稅。
(四)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1.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則是為將來出現的、必要的扣除項目留下法律空間;
2.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此款規定,即屬于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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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扣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個人所得稅一般是5000元工資以上開始起征。
扣個人所得稅
就是從你的工資里扣,你的工資上了4000或者是5000的時候,會根據比例扣除多余的部分。
扣個人所得稅
這是對自己的薪資來進行扣除的,如果自己薪資比較高的話,就要繳納一定的稅。
扣個人所得稅
個稅一般是以你所在的企業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由企業每個月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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