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個稅改革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人需要學會如何進行個稅分錄。個人所得稅分錄不僅是合法個人所得稅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個人財產安全的重要途徑。了解個稅分錄的基本原則和規則,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財規劃。
要想做好個人所得稅分錄,首先需要了解個稅相關政策,如稅收政策、財產租賃政策、經濟政策等。其次需要掌握個稅分錄的具體**作技巧,如合理選擇扣除項目,正確填寫各項憑證,學會開具**等。
個人所得稅分錄的具體方法包括:收入分錄、扣除分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稅款分錄、減免分錄等。
首先,收入分錄是指將所得收入按照不同分類分錄到負債方賬戶中。其次,扣除分錄是指根據稅收政策,在收入分錄完畢后,將可扣除的各項投資、捐贈、贍養等費用寫入貸方賬戶中。
其次,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是指通過計算扣除后的收入和稅收政策確定的扣除項后,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稅款分錄是指按照計算的應納稅款分別填寫資產賬戶和負債賬戶。最后,減免分錄是指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獲得相關稅務政策的減免,這部分需要在分錄時及時記錄。
在進行個人所得稅分錄時,常見的錯誤有:分類錯誤、計算錯誤、填寫錯誤、遺漏等。針對這些錯誤,可以通過手動調整或更改分錄來進行糾正。
如果發現分類錯誤,可以通過重新進行分類以及修改賬戶分類代碼來解決。如果發現計算錯誤,可以通過更新相關分錄以及核實計算公式來排除錯誤。如果發現填寫錯誤,可以通過修改分錄賬戶、修改憑證信息來解決。如果遺漏了某項費用,則需要重新計算收入并分錄到賬戶中。
了解個人所得稅分錄的基本原則和**作技巧,是每個人更好地規劃財務、保護財產的必要手段。通過分類、扣除、計算、稅款和減免五個步驟,可以進行個人所得稅分錄。針對常見錯誤,需要及時進行調整和更改。全面掌握個人所得稅分錄的方法和技巧,才能更加合理地管理個人財務。
]]>貝殼找房是一家知名的房地產互聯網平臺,近期推出了舉措——買房貸款免個稅。該政策針對首套房貸款客戶,客戶在首付款后,可享受一年免個人所得稅服務,最高可減輕個稅壓力達1萬元。
此舉是貝殼找房為了更好地搭建購房平臺,為客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同時也是在借力政策,推動樓市復蘇,根據貝殼找房自己的統計,截至目前,該政策推廣已經覆蓋全國50多個城市。
政策的實施為購房者帶來了更多實惠,也為貝殼找房進一步拓展開發商群體、招攬客戶群體創造了有利條件。
此次政策的實施,打通了稅制改革和地產市場的良性互動之門,對于全國樓市的復蘇意義重大。政策的推行,將激發更多購房者的消費欲望,加速樓市的復蘇,同時也為購房者提供了經濟支撐,讓購房不再是負重而是成為一件快樂和實惠的事。
1、申請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購房者購房后也需要在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否則將不能享受相關服務。
2、申請時需要提供有關證件和信息。購房者在申請免個稅時需要提供身份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有關信息和證件,否則將不符合申請條件。
3、免稅期有嚴格規定。不同城市的免稅期限不同,購房者在申請時應該詳細了解業內的相關規定,避免錯過有利時機。
購房買房免個稅政策的推廣既是金融界和樓市界的一個重大創舉,也是為回饋客戶的一項誠意之舉。此舉不僅為業內帶來機遇和挑戰,也讓廣大購房人可以買房不愁稅費,以此帶動房地產的發展,并加快房地產市場的回暖和整改。
]]>廣東信息工程職業學院,是民辦大學。廣東信息工程職業學院,設有立經濟管理系、信息技術系、工程技術系、公共課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和繼續教育學院三系兩部一院,開設軟件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電子商務等28個專業。
學校不錯。
廣州市信息技術職業學校由廣州市信息工程職業學校和廣州市電子信息學校整合組成。是廣東省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
現開設5大類共23個專業,其中建有電子技術應用、現代通信技術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與信息服務、數字媒體技術應用共5個省“雙精準”示范專業;軟件與信息服務、電子技術應用、現代通信技術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共4個省重點建設專業;數字媒體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應用、現代通信技術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與信息服務共5個市示范專業。
最好的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雙高計劃”里的56所高水平高職學校,名單列舉在后。
理由如下:一是這些學校開設的專業特色鮮明,有較深的行業背景和支持。學校辦學實力雄厚,師資力量強、實訓條件好。二是這些優質學校培養出的畢業生,個人綜合素質和技術技能普遍強,學生畢業不僅不愁就業,而且質量還高,這些有一技之長的學子很受用人單位的青睞。
最好的高水平高職學校全國僅有56所,所以在每個省也就是個位數,甚至有20個省份高水平高職學校僅有一所,此可謂每省高職高專院校的佼佼者,南波萬!
**56所高水平高職學校名單如下,看看你所在的省份有幾所學校?
廣東**職業學院 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南華工商學院 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私立華聯學院 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 番禺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紡織職業技術學院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廣州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 東莞南博職業技術學院 茂名職業技術學院 廣州南洋理工職業學院 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 廣州市番禺職業技術學院(行知學院) 廣東化工制藥職業技術學院 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羅定職業技術學院 汕頭職業技術學院 揭陽職業技術學院 珠海藝術職業學院 廣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南海東軟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佛山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白云學院 廣東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鼎文職業學校不是大學。
東莞市鼎文職業技術學校
東莞市鼎文職業技術學校是一所新型的全日制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由東莞市教育局批準成立,位于東莞市石碣鎮濱江西路12號。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東莞市鼎文職業技術學校
外文名 Dongguan Dingwe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School
別名 鼎文職校
機構屬性
全日制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所屬地區
**廣東省東莞市
現任領導
鄧校長
院系設置
護理系、中西面點、學前教育、計算機
校訓
成人、成才、成功、明德、尚能、精技
類別
民辦公助
類型
綜合
]]>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行申報都是次年才能享受扣除,所以選擇的年度都是次年的(例如今年是2021年,扣除年度則需要選2022年)。個人能所得稅扣除年度一年只能選擇一次,一個納稅年度內無法更改關于專項扣除比例之類的信息。個人所得稅扣除可以在個稅手機APP里面**作完成。
拓展資料:
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盡攻犯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案培級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示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蛋斯強相船棉風針交木團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啦。納稅人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修改、確認。
2022年個人所得稅
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納稅人每年提交一次。2022年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要在今年12月對信息進行確認或修改,若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1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特別提醒,即使你的信息沒有變化,建議最好還是核對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正確。那如何具體**作呢?這里已經為大家整理好了。
首先請先下載好“個人所得稅”app。
手機端確認情形**作
情形一:2022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無變動,只需在2021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選擇了解一下或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一鍵帶入,再選擇扣除年度2022。如下圖——
②依據提示“將帶入2021年度信息,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后點擊確定。如下圖——
③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④點擊一鍵確認后,信息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復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信息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首頁,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2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情形二:2022年需要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①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后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②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進入2021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后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擊首頁,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2021年,修改之后再確認2022年的信息。
以下幾種情況需要修改專項扣除信息:
①想修改2022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2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2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情形三:2022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2年不再申請贍養老年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刪除,點擊一鍵確認。
情形四:2022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2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一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
情形五:2022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即可填寫信息。
六項扣除的申報條件
子女教育支出申報條件
1、扣除范圍及標準
(1)扣除范圍:3歲-博士(學前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
(2)扣除標準: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1)選擇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雙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確定后,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扣除起止時間
(1)學前教育:子女滿3周歲的當月至小學人學前一月:
(2)全日制學歷教育: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學當月至教育結束當月。
繼續教育支出申報條件
1、扣除范圍及標準
(1)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扣除3600元;
(2)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在學歷繼續教育期間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職業資格證書需參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2、扣除方式
(1)由納稅人自己扣除;
(2)大學本科及以下的學歷繼續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選擇按子女教育扣除,為1000元/月,選擇按繼續教育扣除,為400元/月。
注意:對于同一教育事項不得重復扣除。
3、扣除起止時間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人學的當月至教育結束的當月。
注意: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能超過48個月。
住房租金支出申報條件
1、扣除范圍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沒有自住房;
(2)已經實際發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納稅年度內,沒有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與“住房貸款利息”這兩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項,不能同時享受。
2、扣除標準
(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碑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3、扣除方式
(1)納稅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納稅人已婚且
①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規定分別扣除。
4、扣除起止時間
(1)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
(2)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行為終止的月份為準。
住房貸款利息申報條件
1、扣除范圍及標準
(1)扣除范圍: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配偶購買**境內住房而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2)扣除標準: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貸款利息”與“住房租金”這兩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項,不能同時享受。
2、扣除方式
(1)單獨或者共同購買: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購買:婚后可以選擇一方的住房,由貸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對各自發生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扣除;
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
注意: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贍養老人支出申報條件
1、扣除范圍及標準
(1)扣除范圍:年滿60周歲(含)父母(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標準:
①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獨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攤、約定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等方式。
注意:
(1)約定分攤與指定分攤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2)約定分攤與指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3)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扣除起止時間
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大病醫療支出申報條件
1、扣除范圍及標準
(1)扣除范圍:醫保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支出,醫保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
(2)扣除標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是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2、扣除方式
(1)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扣除起止時間
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注意:大病醫療支出在次年3-6月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享受扣除。
奮斗了一年年終獎就要來了!
但今年納稅方式將發生重大變化
根據**、**如下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簡單來說就是:今年年底前,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
這兩種計稅方式,到手獎金可能差上萬元!舉兩個例子告訴你:
例子1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后,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單獨計稅,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稅,年終獎到手29100元;按合并計稅,相當于年終獎扣稅6000元,到手24000元。對小王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
例子2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按單獨計稅,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按合并計稅,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對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結一下,單獨計稅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適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以上信息都說完了,可別忘了在12月31日前,填報你的信息。
(河南日報微信公眾號)
來源: 河南發布
高校人才網招聘信息大多是靠譜的,不過也有一些是虛假招聘信息。這個要仔細點區分了。一般情況下,公司企業在人才網發布招聘信息,都會留下**及崗位的相關要求。應聘者可以通過聯系公司,查詢是否需要應聘者交培訓費、報名費、工作服費等各種費用。不管任何名義任何借口收費的招聘信息都是假的
去湖州當地比較熱門的招聘網站投簡歷呀,比如湖州人才網、湖州易快聘、南太湖人才網,這幾家網站的企業比較多哦
網上的招聘信息有靠譜的,也有不靠譜的,有招聘成功的,也有招聘失敗的,甚至有上當受騙的,所以網上招聘一定要謹慎小心,要善辯真偽,避免上當受騙。
投了**服裝人才網的招聘信息是指在網站上注冊了信息,還是針對網站上某個企業投遞了簡歷。
**服裝人才網除了企業外,還有客服也會幫你聯系相應的企業的
如果注冊了信息,卻沒有任何人查看,先要檢查一下自己的簡歷是否是公開的,自己的簡歷是否填寫完整,有吸引力,才會被客服推薦給相應的企業
如果投遞給企業,企業卻不停的更新招聘信息,那只能說企業在瀏覽你前面的信息時候,沒有發現亮點,就自動過濾了你的簡歷
任何一個招聘網站,只是一個中介平臺,對于人才來說,更重要的是提升自己的能力,也要學會包裝自己,把自己的能力用簡短的文字表達出來
貴陽人才市場的信息都是真的,都有企業營業執照的,復印件都不可以登記,把關嚴格。但是我們也需有指揮的眼睛,貴州人才市場的就不好說了
]]>一般而言,需要帶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公章及法人章。
國家稅務局的信息中心,主管稅務信息化工作,行使稅務系統信息化行政管理職能和提供技術管理、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
稅務系統計算機、外沒和通信設備的選型及配備等各項工作,建立、管理和維護,全國稅務系統電子計算機網絡,負責與有關部門的聯網和信息交換。
稅務信息作為一種專業信息,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它的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視。
根據稅務工作的特點,稅務信息應從提高各級領導對信息工作的認識入手,加強倍息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信息網絡,進一步發揮信息的作用,使稅務信息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軌道。一、充分發揮信息工作的作用。稅收信息系統是各種經濟活動的綜合反映。要做好稅收工作,必須充分發揮稅收的信息作用,使之成為稅收決策的參謀。(一)稅收信息是制定稅收計劃、了解經濟情況、預測稅源、掌握收入進度的重要依據。稅收計劃是組織和掌握收入的基礎,計劃制定得是否科學合理,對稅收任務的完成是至關重要的,對直接從事征管工作的基層稅務部門來講更加必要。這就要求每個基層稅務征管人員深入企業進行信息采集,通過對稅源狀況的系統分析,對未來征收管理活動進行估計和測算,為決策和計劃提供第一手資料,減少計劃研究中的不穩定因素,為稅收計劃的制定做導向,避免稅收計劃編制中的盲目性。(二)利用庸息及時糾正、指導基層工作,對基層局(所)反映的情況,上級稅務部門應該進行綜合處理,再及時反饋給基層單位,使信息起到指導實踐的作用。
我就是通過以下方面了解稅務信息的, 1.撥打稅務服務熱線12366.人工服務,語音自助,有相關最新的稅務信息。
2.登錄國家稅務局和地稅局的網站 3以上是我的個人方法,僅供參考。
]]>一是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明確**信息公開的范圍,不斷擴大主動公開。
二是完善依申請公開程序,切實保障申請人及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同時對少數申請人不當行使申請權,影響**信息公開工作正常開展的行為作出必要規范。
三是強化便民服務要求,通過加強信息化手段的運用提高**信息公開實效,切實發揮**信息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第三十九條 申請人以**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投訴、舉報等活動,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行政機關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2007年4月5日中華****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華****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充分發揮**信息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 各級****應當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信息公開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辦公廳(室)是本行政區域的**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信息公開工作。
實行垂直領導的部門的辦公廳(室)主管本系統的**信息公開工作。
第四條 各級****及縣級以上****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稱**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能是:
(一)辦理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組織開展對擬公開**信息的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能。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開**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信息。
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 各級****應當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應當加強**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信息公**臺建設,推進**信息公**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二章 公開的主體和范圍
第十條 行政機關制作的**信息,由制作該**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信息,由保存該**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信息公開工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信息,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協調機制。行政機關公開**信息涉及其他機關的,應當與有關機關協商、確認,保證行政機關公開的**信息準確一致。
行政機關公開**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經批準予以公開。
第十二條 行政機關編制、公布的**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及時更新。
**信息公開指南包括**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和**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等內容。
**信息公開目錄包括**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第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信息外,**信息應當公開。
行政機關公開**信息,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
第十四條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信息,不予公開。
第十五條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第十六條 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查。
行政機關不能確定**信息是否可以公開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對本行政機關不予公開的**信息進行定期評估審查,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
第三章 主動公開
第十九條 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姓名;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九)**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十一)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三)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一條 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信息外,設區的市級、縣級****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信息;鄉(鎮)****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二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確定主動公開**信息的具體內容,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不斷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將主動公開的**信息通過**公報、**網站或者其他互聯網政務媒體、**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開。
第二十四條 各級****應當加強依托**門戶網站公開**信息的工作,利用統一的**信息公**臺集中發布主動公開的**信息。**信息公**臺應當具備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功能。
第二十五條 各級****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場所設置**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信息。
第二十六條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 依申請公開
第二十七條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部門(含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完善**信息公開申請渠道,為申請人依法申請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信息公開申請。
**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
(二)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第三十條 **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行政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第三十一條 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申請人當面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二)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三)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第三十二條 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的,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決定是否公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機關不予公開。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決定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三十四條 申請公開的**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可以征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征求意見機關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同意公開。
第三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第三十六條 對**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所申請**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
(二)所申請**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三)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四)經檢索沒有所申請**息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請**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
(六)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七)所申請**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第三十八條 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除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行政機關對現有**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第三十九條 申請人以**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投訴、舉報等活動,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行政機關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第四十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行政機關保存**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信息,可能危及**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信息。
第四十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行政機關更正。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審核屬實的,應當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能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或者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提出。
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門、全國**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 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四十四條 多個申請人就相同**信息向同一行政機關提出公開申請,且該**信息屬于可以公開的,行政機關可以納入主動公開的范圍。
對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申請人認為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可以建議行政機關將該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的范圍。行政機關經審核認為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及時主動公開。
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的工作制度,加強工作規范。
第五章 監督和保障
第四十六條 各級****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第四十七條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對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需要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責任的,依法向有權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信息或者對**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查證屬實的,應當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
第四十八條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對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的**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本級**上一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五十條 **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行政機關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二)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
(三)因**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四)**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各級****的**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還應當包括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全國**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公布**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統一格式,并適時更新。
第五十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二條 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有關制度、機制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三條 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職能;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信息內容、**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
(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開**信息的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五十五條 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的規定執行。全國**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制定專門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未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的規定公開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訴人。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充分發揮**信息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 各級****應當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信息公開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辦公廳(室)是本行政區域的**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信息公開工作。
實行垂直領導的部門的辦公廳(室)主管本系統的**信息公開工作。
第四條 各級****及縣級以上****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稱**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能是:
(一)辦理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組織開展對擬公開**信息的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能。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開**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信息。
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 各級****應當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應當加強**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信息公**臺建設,推進**信息公**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二章 公開的主體和范圍
第十條 行政機關制作的**信息,由制作該**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信息,由保存該**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信息公開工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信息,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協調機制。行政機關公開**信息涉及其他機關的,應當與有關機關協商、確認,保證行政機關公開的**信息準確一致。
行政機關公開**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經批準予以公開。
第十二條 行政機關編制、公布的**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及時更新。
**信息公開指南包括**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和**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等內容。
**信息公開目錄包括**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第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信息外,**信息應當公開。
行政機關公開**信息,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
第十四條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信息,不予公開。
第十五條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第十六條 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查。
行政機關不能確定**信息是否可以公開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對本行政機關不予公開的**信息進行定期評估審查,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
第三章 主動公開
第十九條 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姓名;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九)**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十一)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三)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一條 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信息外,設區的市級、縣級****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信息;鄉(鎮)****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二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確定主動公開**信息的具體內容,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不斷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將主動公開的**信息通過**公報、**網站或者其他互聯網政務媒體、**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開。
第二十四條 各級****應當加強依托**門戶網站公開**信息的工作,利用統一的**信息公**臺集中發布主動公開的**信息。**信息公**臺應當具備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功能。
第二十五條 各級****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場所設置**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信息。
第二十六條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 依申請公開
第二十七條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部門(含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完善**信息公開申請渠道,為申請人依法申請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信息公開申請。
**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
(二)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第三十條 **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行政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第三十一條 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申請人當面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二)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三)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第三十二條 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的,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決定是否公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機關不予公開。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決定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三十四條 申請公開的**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可以征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征求意見機關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同意公開。
第三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第三十六條 對**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所申請**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
(二)所申請**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三)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四)經檢索沒有所申請**息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請**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
(六)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七)所申請**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第三十八條 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除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行政機關對現有**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第三十九條 申請人以**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投訴、舉報等活動,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行政機關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第四十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行政機關保存**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信息,可能危及**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信息。
第四十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行政機關更正。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審核屬實的,應當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能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或者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提出。
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門、全國**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 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四十四條 多個申請人就相同**信息向同一行政機關提出公開申請,且該**信息屬于可以公開的,行政機關可以納入主動公開的范圍。
對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申請人認為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可以建議行政機關將該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的范圍。行政機關經審核認為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及時主動公開。
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的工作制度,加強工作規范。
第五章 監督和保障
第四十六條 各級****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第四十七條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對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需要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責任的,依法向有權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信息或者對**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查證屬實的,應當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
第四十八條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對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的**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本級**上一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五十條 **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行政機關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二)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
(三)因**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四)**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各級****的**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還應當包括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全國**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公布**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統一格式,并適時更新。
第五十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二條 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有關制度、機制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三條 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職能;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信息內容、**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
(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開**信息的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五十五條 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的規定執行。全國**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制定專門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未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的規定公開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訴人。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1、根據《中華******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2、根據《中華******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3、根據《中華******信息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擴展資料:1、根據《中華******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協調機制。行政機關發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發布的**信息準確一致。行政機關發布**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得發布。2、根據《中華******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行政機關公開**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3、**信息公開實施意義(1)有效推動全國范圍的反腐倡廉。一切欺詐行為的基礎都來自信息不對稱,無論是不法分子的欺詐,還是**官員的**和**,都源于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事實證明占據信息優勢就會成為強勢的一方。**信息公開使**將信息充分公開,減少了**與公眾的信息不對稱,會極大地改善社會公眾的監督條件。提升公眾的監督能力,對**的瀆職、**、**行為產生極大的抑制效果,**信息的充分公開是反**的重要措施,是推動**官員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2)推動全國自上而下依法執政。**信息公開之前,雖然部分先進地區已經通過電子政務的建設來實現部分**信息的公開,但**信息公開的發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區尚未行動起來。一些地方的官員藉沒有相應法規為由而減慢**信息公開的進度,拖延**改革。**信息公開有力規范了各級**的信息公開行為,保障了**改革的進度。并使各項政策都因為有了更為有效的公開而提升了執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陽奉陰違,促進了**行為。特別是基層、邊遠地區、農村**行為的規范化,推動了整個國家自上而下依法執政。藉此可以預知,與**信息公開相結合的電子政務建設也必將成為推動各級**依法執政的重要力量。(3)提升**公信力、促進**與公眾合作。現代社會中**的公信力已經成為一項寶貴的社會資源:**與公眾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強彼此的合作效果;**與企業建立共識可以提升經濟活動的成效。從而降低**行政成本,使社會更為受益。在過去,**在公眾面前有著很強的信息渠道優勢,管理起來比較容易;如今,隨著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手段的普及。公眾的信息渠道日益豐富,了解的事情日益增加。社會的流言、噪聲及一些**官員**現象的出現使**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挑戰。因此,現在已經不再是**說什么公眾就相信什么,**唯有以坦誠的態度面對公眾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4)推動社會經濟發展。政策穩定、政務公開是現代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環境,公眾越清楚地理解**的政策意圖,對未來的預期就越有把握。同時,明確的預期能夠鼓勵社會的長遠投資。也能有力的促進經濟的發展。政策只鎖在抽屜里由官員隨需而用,會增加投資者對日后效益的擔心而縮減投資規模,從而導致企業與投資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經濟建設的質量及效益大大下降。事實證明,那些吸引投資多、經濟發展好的地區常常是**信息公開做得好的地區,是**最講信用的地區。(5)推動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建設。**經濟已經發展到必須推行以人為本政策的階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資源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已走到盡頭,“知識經濟”已經成為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必經之路。知識經濟社會最重要的資源是知識、智慧與創造力,這種資源只存在于人們的頭腦中,現代**要以調動智力資源為中心,唯有以人為本、尊重人才的社會才能夠調動智力資源。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信息公開條例
]]>參與單位信息化建設,負責所在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和推廣工作;
負責本部門信息資源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負責本部門信息發布工作;
加強網站信息的監管工作,定期查看,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負責對本部門管理信息子系統的不斷完善和優化等等。
在法律上,**信息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將**信息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對此,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個方面來理解。
廣義上的**信息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務公開,二是信息公開;狹義上的**信息公開主指政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開其行政事務,強調的是行政機關要公開其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屬于辦事制度層面的公開。廣義上的**信息公開的內涵和外延要比政務公開廣闊的多,它不僅要求**事務公開,而且,要求**公開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三)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四)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五)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網站,都有信息公開欄目。按照**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應該主動向社會公開與群眾生活相關的信息。可以去地方**網站找找。
**執行信息公開網一般是會發信息的。
因為**執行信息公開網是將被執行人的失信信息通過全國統一的名單庫在互聯網公開,或通過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發布會等方式公布,將失信信息數據向**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等定期通報,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讓一個人的信用與其生存空間掛鉤,這是法治社會的通行作法。所以會發信息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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